关于民国“党国旗”的一些资料
现存世的抗战时或前期的较小,因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有一整套的法规规范制作、使用和保管的,旗的制作,早期是用拼布方式的,但国民党4届执委会上规定了青天白日必须是印染的,并只能由上海党国旗特许店经销,后因抗战原因,才变成由各地特许旗店制销,并用回拼布工艺。使用过旧的和破损的旗必须更换并烧掉(奉烧国旗),不能保存,所以除个人特别原因买回来保存外,以前的旗一般不留存,至于解放后保存的敌伪证据,也不用保存党国旗,加上政治原因,做成抗战时的国旗存世很少。党国旗当时也有不少个人制作的,童军就要求每人必须自己制作一面国旗,但工艺达不到正规旗店的,至于50年代或海外做的,工艺有区别,一般较易区分,个人认为,写上永不退色等广告的,是海外华人店销售的,不对之处,请补充,谢谢。
这里展示一面非常罕有,接近全新品相的大号规格(122CM*182CM)的旧民国国旗 ,根据上述留存下来的老文献资料,确定这是一面1936年-1938年之间由当时位于上海的特许党国旗制销总局专制和经销的老民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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